中国政府来华留学卓越奖学金项目简章
2024/01/02

一、项目简介

为培养具有广阔国际视野、优秀综合素质、卓越领导能力和跨文化背景的全球治理人才,国家留学基金委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实施中国政府来华留学卓越奖学金项目。

二、项目形式

1.招生规模:200 人

2.招生类别:硕士研究生

3.授课语言:英语

4.培养方式与资助年限

原则上为一年制(12 个月)硕士学位项目。个别项目采用“1+1”模式,即学生第一学年在中国项目院校完成全日制基础课程学习与考察研究工作,并完成学位论文的准备工作,第二学年回所在国结合其自身本职工作实际,完成学位论文,并按院校要求来华进行学位论文答辩,合格者获得学位。

5.资助额度:全额奖学金

三、申请条件

1.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不超过 45 周岁,身心健康。

2.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有三年及以上工作经历;具有与所申请项目相关专业学习或工作背景者优先。

3.申请者须为以下四类人员之一:

①所在国政府部门处级(或相应级别)及以上的公职人员;

②机构和企业等单位高级管理人员;

③高校和科研机构行政管理人员;

④有国际组织任职或实习相关经历人员。

4.获得申请院校国际学生招生录取部门出具的预录取通知书,须包含个人信息、入学时间、专业信息等高校注册必须的信息,不得包含已获得或承诺获得中国政府奖学金的内容。

四、申请方式

1.网上申请

申请人应于 2023 年 4 月 30 日前登录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管理信息系统(http:// studyinchina.csc.edu.cn/#/login)进行网上报名,并向国家留学基金提交申请材料。

申请人在申报时应已获得该项目 72 个子项目其一发出的预录取通知书。网报时奖学金类型选择“Type A”,受理机构代码为:1563,申报项目为“中国政府来华留学卓越奖学金项目”。

2.受理方式

国家留学基金委直接受理个人申请,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并组织专家评审。

五、评审及录取

1.国家留学基金委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

2.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评审,最终录取结果待专家评审后确定。

六、时间安排